性境現量通三性 (有為法)
眼耳身三二地居
遍行別境善十一
中二大八貪瞋癡
五識同依淨色根
九緣七八好相鄰
合三離二觀塵世
愚者難分識與根 (有為法)
變相觀空唯後得 (無為法)
果中猶自不詮真
圓明初發成無漏
三類分身息苦輪 (無為法)
佛教唯識學深入地探討了生命的層次。它把生命分為八識,即眼識、耳識、鼻識、舌識、身識、意識、未那識、阿賴耶識。識就是感覺。前六識是人的顯意識,只是人的外在形式;末那識相當於人的潛意識,它只有在夢中和深層人靜中才能感覺,而可賴那識則是人的最後一識,只有這一識才是先天而生的,這才是人之所以存在的根據。
性境現量通三性
唯識三境: 性境、獨影境、帶質境。
唯識三量: 現量、比量、非量,量,就是量度、計慮的意思。
唯識三性: 有性、無性、假實性,三性又作三自性、三性相、三種自相、三相等。
前五識在唯識的三境之中屬於性境。在三量之中屬於現量,在三性之中全都通達。
眼耳身三二地居
前五識在三界九地:欲界五趣雜居地,五識俱全。色界 (初禪) 離生喜樂地(二地),只有眼耳身三識存在。
註:
三界:欲界、色界、無色界
九地: 五趣雜居地(欲界)
初禪 離生喜樂地(色界)
二禪 定生喜樂地 ∥∥
三禪 離喜妙樂地 ∥∥
四禪 捨念清淨地 ∥∥
空無邊處地 ∥∥
識無邊處地(色界)
無所有處地(無色界)
非想非非想地(無色界)
遍行別境善十一
中二大八貪瞋癡
前五識在五十一心所裡,與之相應的有
- 遍行五個 (觸、受、思、想、作意)
- 別境五個 (欲、勝解、念、定、慧)
- 善心所十一個 (信、慚、愧、無貪、無瞋、無癡、精進、輕安、不放逸、行捨、不害)
- 六個根本煩惱 (貪、瞋、癡、慢、疑、惡見)
- 小隨煩惱十個 (忿、恨、覆、惱、誑、諂、憍、害、嫉、慳)
- 中隨煩惱二個 (無慚、無愧)
- 大隨煩惱八個 (掉舉、惛沉、不信、懈怠、放逸、失念、散亂、不正知)
- 不定法 (悔、睡、尋、伺)
遍行為諸識必俱;別境是因五識隨六識的希望等境而起作善業,故有別境及善心所;中隨及大隨是遍染心故;根本煩惱中,五識起著故有貪,起憎故有瞋,癡為染心之本故亦相應,前五識無執我功能,故不與慢、疑、惡見不相應。
五識同依淨色根
色法有十一種,即是五根及六塵,根與塵相接觸,即生識的功用,前五識與五根的關係是一個配一個的,即是眼識配眼根,耳識配耳根,鼻識配鼻根,舌識配舌根,身識配身根。但是五根有外表的粗相,名為浮塵根 (感覺器官),有內隱的細相,名為淨色根。浮塵根是指五官及身相,也是指神經系統,都屬於物質體的色法;
- 眼識: 依眼根緣色塵所起的精神作用
- 耳識: 依耳根緣聲塵所起的精神作用
- 鼻識: 依鼻根緣香塵所起的精神作用
- 舌識: 依舌根緣味塵所起的精神作用
- 身識: 依身根緣觸塵所起的精神作用
九緣七八好相鄰
前五識須依眾緣而生,眼識依九緣而生,耳識依八緣而生,鼻、舌、身識皆依七緣而生;九、八、七,在次序上,剛好是互相比鄰連接的數目字。
合三離二觀塵世
「塵世」指物質的六塵世界,就是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、法,亦名六境。世為世間,古往今來為世,四方上下為間,時間加上空間就是世間。五識中的鼻、舌、身三種識須由根、塵相合而產生作用;眼、耳二種識則必須根、塵相離才能產生作用。鼻根合香塵才生鼻識,舌根合味塵才生舌識,身根合觸物才生身識,故名「合三」。眼觀色,必須與發出光線的物體隔一些距離,耳聞聲,必須與發聲的物體有一定的距離,故名「離二」。
「觀塵世」的觀是觀察,也就是把五根和五塵相對,以五識來觀察。
愚者難分識與根
愚者是指羅漢 而言,識與根連羅漢都搞不清楚,我們凡夫更不易明白。根指根性,六根的本能見聞覺知是性、是心、而非識,識是分別,見明見暗均是心見,如 若再分好醜即是識的作用。
變相觀空唯後得
前五識轉為成所作智以後,也能觀生空、法空所顯之真如,但不能親證真如,只能於自識變起真如相分而 觀生空、法空。因不能親證真如,故沒有根本智,只是後得智攝。
註:
加行智(無分別智): 尋思之慧。
根本智(無分別智): 正證之慧,真如之智,離無分別之念,依非心非非心,不取境以境智無異故, 不緣境如閉目。
後得智(分別智): 出觀起用之慧, 分別一切差別相之智,依止心故,取境以境智有異故,緣境如開目。
《唐譯攝大乘論釋卷八》無分別智遠離五種相以為自性。
《現觀莊嚴論》中講見性菩薩有根本智和後得智,後得智是出定以後的智慧,根本智就是現觀空性的無漏智,好比一滴牛奶滴進一杯已裝有牛奶的杯子裡邊,必將相溶不可分一樣,能見和所見二顯,能取和所取二法,實際上是不一不異的東西。兩顯的覺受全部證滅了的那種境界,悟道者和所悟的那個道完全化為一體,圓融無礙,已經證到這種境界的覺者或禪師,他所證得的這種智慧,叫根本智。而出定以後,行菩薩道時的那個般若妙智,則叫作後得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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